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申请初始注册必须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继续教育必修课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选修课内容为各专业牵头部门认为一级建造师需要补充的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知识。以下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内容,一起来了解下吧!
【继续教育内容】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一、必修课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
(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二、选修课内容为:
各专业牵头部门认为一级建造师需要补充的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知识。
【继续教育方式】
注册建造师应在企业注册所在地选择中国建造师网公布的培训单位接受继续教育。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外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报专业牵头部门备案后可在工程所在地接受继续教育。个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专业牵头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跨地区参加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或分年度安排继续教育的学时。
一、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
二、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一)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四)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充抵认定,由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
以上就是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内容有关事项,希望对各位报考人员有所帮助!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9日、10日。各位考生要抓紧考试前这几个月的时间积极备考,争取顺利拿到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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