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注册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可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也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以下为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一起来看看吧!
【执业范围】
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一)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二)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1、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2、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范围有关事项,希望对各位报考人员有所帮助!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9日、10日。各位考生要抓紧考试前这几个月的时间积极备考,争取顺利拿到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