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后核查与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制发流程说明
考试结束后,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需完成以下工作流程。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合格成绩会直接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和填报信息不实的由省直和各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如果在审核期间未能查清事实或考后审核逾期,将暂时按报考条件待核查方式处理,无法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如果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将按照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学信网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考后核查。具体的考后核查时间、地点和相关材料及要求将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没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将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考生可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会进行公告,相关考生可以在该网站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需自付。如果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逾期不领取,将不再办理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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