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详解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考试之一,相比其他考试,它的难度较大,报考门槛也较高。那么,一级建造师成绩的管理规定都有哪些呢?
1. 成绩有效期
根据考生类型的不同,成绩管理规定分为三种情况。参加四项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参加两项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但无论哪种情况,考试成绩都是循环管理的,如果没有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则已取得的考试成绩会被作废。
2. 考试周期
参加四项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能一年考完四科,也能在两年内考完四科。而免考后需要一年内完成考试,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将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3. 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分为四个,包括工程经济、工程法规、项目管理、专业实务,这四门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具体来说,工程经济合格标准是60分,工程法规合格标准是78分,项目管理合格标准是78分,专业实务合格标准是96分。
4. 通过率
一建考试通过率之低是有目共睹的,一次考过四个科目的概率只有4%到8%左右。其中原因很多,包括考试难度大、报考人数多等等。
总之,一级建造师考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考试,成绩管理规定特别严格,考生们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同时,还需注重自己的学习计划和复习策略,以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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