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依据考生类型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参加四科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参加两科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则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具体说明请见下文。
1.成绩滚动管理
对于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考生,一级建造师成绩推行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考生可以一年内考完四科,也可以在两年内考完四科。假如没有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则已取得的成绩会被作废。
2.免考规定
一级建造师免考后需要在一年内完成考试。拥有免考资格后,要求考生在一年之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核。在考试不通过的情况下,无法获得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3.增项考试
增项考试不推行成绩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考试及格分数
一级建造师考试及格分数按照各考试科目满分的60%来划定。也就是说,满分是100分,其合格标准是60分;满分是130分,其合格标准均是78分;满分是160分,其合格标准是96分。
一级建造师考试难度
一级建造师考试不容易通过,但只要认真努力备考,仍有可能获得资格证书。若考试过于简单容易,那么它的含金量就会降低。因此,该考试依然是发挥技能和知识的重要证明。
为了帮助各位考生轻松备考,我们会及时更新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历年真题和模拟试题等,想要获取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干货内容和题库资料,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优题宝”小程序即可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