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公告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参加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做出了相应处理。
本次公告共涉及三类违纪行为,具体如下:
违纪类别A: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未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以上处理结果为: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违纪类别B: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以上处理结果为: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违纪类别C: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处理结果为: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的规定,应试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应试人员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被记录在诚信档案库的人员不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声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涉及违规违纪应试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书面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总的来说,考试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行事,避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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