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申请成绩复核。以下是申请要求及步骤。首先,考生需自行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不得代办。申请前需认真阅读申请须知,并按照提示完成申请操作。申请受理范围仅限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为7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其他部分考试成绩复核受理时限少于30日,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未上报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
在申请成绩复核时,考生需注意复核仅涉及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并不对试卷进行重评。考生提交申请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受理。若申请不符合条件,将予以退回。考生可在提交申请10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申请受理情况。受理通过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将汇总成绩复核申请,报送相关评卷责任部门。最终复核结果一般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三至五个月内反馈,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申请人需按流程完成成绩复核申请,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未按流程操作或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的,受理部门有权中止服务,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综上所述,申请成绩复核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意申请范围和受理时限,确保申请信息真实准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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