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2021年申领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自2021年8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可以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在登录后,个人可以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手机APP扫码进行人脸识别,成功后即可查看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照。如果需要下载此电子证照,则可以点击“添加我的证照”,绑定“一级建造师”,并点击“证照加注”,生成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随后就可以进行“查看和下载”以及打印电子证书的操作。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有哪些使用要求?
1. 当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个人应确保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的使用期为180天,但如果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则使用时限截止日期将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如果电子证书超出使用时限,则该证书将会失效,需要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 当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果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则该电子证书将会无效。
3. 如果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的聘用单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注册专业有效期等不一致,则以电子证书的信息为准。如果电子证书信息发生变更,则需要重新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进行下载。
如果电子证书上的注册信息与实际不一致,需要技术处理的,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88、0531—66680789或0531—66680792。
为什么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的注册编号不一致?
在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并行使用期间,新旧两个注册编号是同时有效的。但从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将需要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重新刻制执业印章。
如何申报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业务?
可以参考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报流程图。
申报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业务要注意哪些事项?
1. 如果注册专业的有效期已过期,则应在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2. 如果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则可以继续进行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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