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员可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8号),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5月27日至5月28日。考试科目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其中前三个科目为客观题,最后一个科目为主观题。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4月5日,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报名条件为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定年限,并具备相关学历、学位条件之一,同时遵守国家纪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体条件如下: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在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岗位工作,并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免试条件为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并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或者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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