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如显示未通过核查,则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下为一级建造师在线核查有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线核查未通过】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的,应接受现场核查,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其中,1、2、3为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证明材料;4、6为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的证明材料,5为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相应专业的证明材料。
【现场核查】
1、 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2、考试组织机构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也可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式辅助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有关公告,了解具体核查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方式和要求等内容。
以上就是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线核查有关事项,希望对各位报考人员有所帮助!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9日、10日。各位考生要抓紧考试前这几个月的时间积极备考,争取顺利拿到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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