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是根据考生类型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管理。一级建造师的考生类型分为三种情况:参加四科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参加两科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而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则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具体的规定内容如下所述。
1、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滚动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推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考生可以在一年内考完四科,或在两年内考完四科。但如果考生没有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那么已取得的考试成绩会被作废。
2、一级建造师免考资格
一级建造师免考后需要一年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试。拥有免考资格后,要求考生需在一年之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核。如果考生未能通过考试,那么就无法获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3、增项考试成绩管理
增项考试不推行考试成绩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建考试的所有科目合格标准是单独计算的,而不是根据所有科目的满分进行计算。例如,《建设工程经济》的合格标准为60分,因此只要这门学科低于60分,即为不及格。考生不能从其他学科拿额外的分数来补充。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率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率之低是公认的,一次考过四门的概率只有4%到8%左右,平均每两百个人里才有一个考生能够一次性通过所有科目。这其中的因素非常多,例如考试难度大、报考人数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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