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我国某出口公司通过通知行收到一份国外不可撤销信用证,该公司按信用证要求将货物装船后,突然收到开证行通知,称: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已经倒闭,本开证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那开证行的做法是否正确呢?”相关的问题
第1题
4、我国某出口公司通过通知行收到一份国外不可撤销信用证,该公司按信用证要求将货物装船后,突然收到开证行通知,称: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已经倒闭,本开证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那开证行的做法是否正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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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某出口企业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议付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时,突接开证银行通知,声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拒绝付款,开证行拒付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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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填空题】某出口企业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议付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时,突接开证银行通知,声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拒绝付款,开证行拒付是否合理?(合理/不合理)(注意:填空题请严格按题目后面的可答选项进行选择,并复制黏贴,否则机器不会识别。)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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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通知行收到国外代理行开来的信用证后,应该做到()。
A.确定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B.若拒绝通知,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开证行
C.若信用证不完整,可向开证行查询
D.对信用证加具保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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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3、我国出口企业与外商订立了一份出口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对方按约开来限定通知行议付的信用证。经审核无误后,第一批货物按期装运,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交单期限内向通知行交单议付。通知行审核单据后向出口公司议付货款,开证行也向议付行作了偿付。在出口公司正准备发运第二批货物时,通知行忽然接到开证行电传,声称申请人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要求拒付第二批货物的货款。据此,请通知受益人停止发运第二批货物,如已发运,则不要再议付该项货款。请根据以上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出口商要保证安全收汇,必须做到向银行提交()。
A.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的单据
B.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
C.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D.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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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7、我国出口企业与外商订立了一份出口合同,规定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对方按约开来限定通知行议付的信用证。经审核无误后,第一批货物按期装运,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交单期限内向通知行交单议付。通知行审核单据后向出口公司议付货款,开证行也向议付行作了偿付。在出口公司正准备发运第二批货物时,通知行忽然接到开证行电传,声称申请人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要求拒付第二批货物的货款。据此,请通知受益人停止发运第二批货物,如已发运,则不要再议付该项货款。请根据以上内容回答下列问题:(1)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出口商要保证安全收汇,必须做到向银行提交()。
A.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的单据
B.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
C.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D.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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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我某外贸公司与外商于7月10日以CIF方式签订了一份向对方出口价值150000美元商品的销售合同,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合同中规定我方应在8月份运出货物。7月28日中国银行通知我外贸公司,收到外商通过国外银行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信用证条款与合同条款相符。但在我方装船前又收到外商通过银行转递的信用证修改通知,要求我方在8月15日之前装运货物。由于我外贸公司已预订了8月25日开航的班轮,若临时变更手续较为繁琐,因此对该修改通知未予理睬,之后按原信用证的规定发货并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后又将全套单据递交开征行。但是开征行却以装运与信用证修改通知书不符为由拒付货款。请分析开证行是否有理由拒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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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某公司从国外某商行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行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开证行拒绝。开证行这样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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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通知行收到开证银行转来的信用证后,侧重审核()。
A.信用证内容与合同是否一致
B.信用证的真实性
C.开证行的政治背景
D.开证行的资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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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25、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如需修改,应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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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案例分析题 5.我A公司向国外B公司以CIF条件和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售货物一批,B公司按合同规定通过当地C银行开立了一份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信用证中列明“按UCP 600办理”,并规定受益人须提交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和一份正本提单在装运后三天内寄交开证申请人。两周后,A公司又收到C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修改书,要求将检验证书的签发人修改为开证申请人。在遭到A公司拒绝后,C银行宣称,如提交的检验证书不是由开证申请人签发,银行将拒不偿付,继而又称,如开证申请人收到的货物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可以照付。货抵目的地,B公司凭收到的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提货后,称部分货物与买卖合同规定不符。于是,C银行拒绝付款,理由为:(1)检验证书的签发人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2)出口人交付的部分货物与买卖合同不符。问:(1)C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A公司在此笔业务操作中有何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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