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判断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扣除50%。”相关的问题
第1题
从事房地产开发纳税人,在销售新建商品房时可以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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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时,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金额之和,加计30%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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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旧房及建筑物,仍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2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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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4.下列各项中,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项目有()。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B.房地产开发成本
C.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D.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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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纳税人如果能准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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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纳税人如果能准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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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50万元,可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限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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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9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8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3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限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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