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管人员”有些时候可能会遇到与受聘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这时候可能会需要涉及的证书的跨省变更。赏学吧小编这就为大家介绍陕西省如何办理证书的跨省调动,根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因受聘企业变更需调入、调出陕西省的,需要持相关材料到厅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具体详情请阅读下文~
【办理程序】
跨省调出:
1、厅行政许可处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对拟调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进行核查,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转厅质量安全处复核。
2、厅质量安全处复核合格后履行审批手续,并在省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厅行政许可处办理证书转出手续,同步注销本省证书。同时省厅将转出情况书面抄送调入单位所在的省级住建部门。
跨省调入:
1、厅行政许可处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转厅质量安全处复核。
2、厅质量安全处复核合格后履行审批手续,在省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厅行政许可处办理证书转入手续,将相关信息入库并生成电子证书,新证书延续原证书的有效期。
【申请材料】
跨省调出:
1、与调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证明;
2、调出单位的建筑施工资质证书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审核完毕退回);
3、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或证明;
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打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审核完毕退回);
5、《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出省变更申请(审批)表》。
跨省调入:
1、与调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证明;
2、调出单位所在省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管理机关出具的转出证明或审批表;
3、调入单位的建筑施工资质证书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审核完毕退回);
4、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或证明;
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打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审核完毕退回)。
【注意事项】
1、跨省调出人员及跨省调入人员,应将个人持有的由住建部门核发的所有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同时办理转入和转出手续,不能出现人证分离现象。
2、本省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伪造跨省变更手续的,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人员责任,并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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