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自2018年1月1日起,延长弥补亏损结转年限政策适用于当年具备()或()资格的企业。”相关的问题
第1题
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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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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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高新技术企业在具备资格前的年度亏损,最长弥补年度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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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按照8号公告第四条规定,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应当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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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可延长结转年限。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指:()
A.交通运输
B.餐饮
C.住宿
D.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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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结转年限可延长,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不包括()。
A.A.交通运输
B.B.餐饮
C.C.住宿
D.D.互联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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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自()起,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A.2019年1月1日
B.2019年4月1日
C.2019年5月1日
D.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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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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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困难行业企业2020-2022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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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困难行业企业()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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