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第1题
A.在临近过年前一到两个月对员工回家的信息进行统计。引导员工在年前回家或者过完年在回家
B.大会宣讲门店鼓励员工家属来门店一起感受海底捞的春节,来到门店过年。适当的可以增加一些福利,如:报销家属来店的车费,安排住宿和组织丰富活动等。吸引员工家属来店过年
C.对于不能回家过年的员工可以在店里安排管理层对提前员工家属进行电话拜年,邮寄一些小礼物等。解决员工家庭方面的需求。对员工家属等表示歉意,并且邀请来门店过年
D.门店在过年前一个月应该向人事部要人,或者寒假工,提前储备培养。以保证员工因不能回家过年的流失时门店现场的顾客满意度
E.针对员工一定要通过离职走极端的方式回家,在引导员工无效后,应当做好员工离职前的感动案例:如准备底料和礼物等。鼓励员工再次入职
第2题
A.乘座出租车。(从钦州港出发至吾悦广场,出租车费用约80元)
B.滴滴出行。(从钦州港出发至吾悦广场,使用滴滴出行费用约85元)
C.找代驾。(从钦州港出发至吾悦广场,代驾费用约100元)
D.还是省点线,自己把车开回家,走小路绕一下,不一定碰上交警查车
第3题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春节拼车回家,公众有着较强的诉求。火车票难抢,飞机票太贵,拼车回家虽非最优选择,但方便、便宜,受到公众的欢迎。春节期间,有多款打车软件推出“跨城拼车”业务。但是拼车的合法性问题,安全性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做好规范和管理显然是政府的责任。
事实上,2015年交通运输部关于网络约租车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了“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拼车、顺风车可以存在。地方层面,北京市交通委2014年发布了《关于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规定市民签协议拼车,将不会被认定为非法运营的“黑车”,同时可以合理分摊费用。这些都是拼车取得“合法身份”的一个标志。2016年春节前夕,交通运输部表示,鼓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拼车出行。
针对交通部门的表态和社会现实,谈谈你对春运回家拼车的看法
第5题
A.乙的行为构成编造恐怖信息罪
B.乙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乙的行为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D.乙的行为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第9题
A.首先查看年假的排休的情况,并了解小明的情况,共同商量其他时间段休假
B.也可以邀请小明的家人到工作地过年,门店安排食宿
C.告知小明这么准备不辞而别的做法是不好的,以后有什么事要主动找到负责人告知详情,这样才可以更好的解决问题
D.如果小明执意要回家,进行开除处理;以此案例培训其他员工,并私下排查类似情况,进行培训和引导
E.大会宣讲过年期间的人员情况,得到伙伴的理解,加强日常亲情化工作
F.再次梳理春节期间的人员计划,保证工作不脱节
第10题
A.减轻了我国的交通压力
B.春运属于大规模人口迁移
C.上海道路较往年同期车流量大
D.促进了上海春节假期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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