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实施查封、扣押时,稽查组应当当场向被稽查人送交《海关查封/扣押决定书》以及《海关查封/扣押清单》,由不少于2名稽查组成员签名和被稽查人代表签章()”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查封、扣押应当由不少于2名稽查组成员实施,出示海关工作证,通知被稽查人代表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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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查封、扣押经批准延长期限的,稽查组应当制作《海关延长查封/扣押决定书》,告知被稽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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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实施查封、扣押时,稽查组应当制作《海关查封/扣押现场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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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稽查组实施查封、扣押时,应当场告知被稽查人采取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以及被稽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被稽查人的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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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移交缉私部门后,查封、扣押延期届满的,稽查部门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延期届满前,稽查部门按照规定作出《海关稽查结论》的,稽查组可以提前解除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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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解除查封、扣押时,经双方确认后,稽查组应当制发《海关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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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查封、扣押的有关进出口货物,经海关稽查排除违法嫌疑的,海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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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稽查组对进口货物实施查封、扣押时应制作《海关封存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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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查封、扣押期限届满的,稽查组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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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情况紧急时,稽查组可以当场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向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报告,补办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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