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已认领的无头件,如还未结束或驳回,支持做认领修改()”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无头件已上报JMS无头件系统,自上报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认领,要按作废处理()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寄件网点认领无头件时,须核对确认清楚内物品名、数量、原运单号,问题件明确通知上传方退回或继续中转、派送,否则导致的操作不及时、错认领等损失由寄件网点承担()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寄件网点认领无头件时,需核对确认清楚品名,数量,原单号,问题件明确上传方退回或继续中转、派送。否则导致的操作不及时,错认领等由寄件网点承担()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寄件网点认领无头件时,须核对确认清楚内物品名、数量、原单号,问题件明确通知上传方退回或继续中转、派送,否则导致的操作不及时、错认领等损失由寄件网点承担()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申报破损、遗失前,寄件网点须在JMS系统无头件内查找核实,若未核实直接申报破损、遗失,仲裁员或责任方在无头件系统内找到此件,破损、遗失不予处理。同时仲裁按拒不认领无头件,处罚寄件网点()元/票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自上报日起超过2个月未认领的无头件,称为超时无头件()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寄件网点认领无头件时,需要按照无头件原运单号认领,否则后续产生任何问题由寄件网点承担()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无头件认领申请审核完毕后,系统打印运单,并粘贴在对应的无头件上,同时清理无头件上的无头件标贴()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无头件认领方需在JMS系统-服务质量-客服-无头件管理中,根据查询条件在无头件公告中查找,确认无误后可进行认领()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系统申请无头件认领后,无头件上报方需在认领后24小时内进行核实并审核是否通过()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无头件自上报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认领,可申请作废处理()
点击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