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第1题
A.自获利年度起计算
B.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
C.自取得营业执照年度起计算
D.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度起计算
第2题
A.高技术企业
B.高新技术企业
C.新技术企业
D.高科技企业
第3题
第6题
A.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三年免税、三年减半的优惠政策
C.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D.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E.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第7题
A.2018年1月1日后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享受至期满为止
B.2018年1月1日后新设立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企业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享受至期满为止
C.2018年1月1日后新设立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自项目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享受至期满为止
D.2018年1月1日后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企业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享受至期满为止
第8题
A.对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B.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保税政策
C.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
D.对集成电路线宽小雨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并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
第9题
A.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B.石脑油、燃料油等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C.安置残疾人就业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D.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E.软件企业即征即退税收优惠。
第10题
案例2 (合理变更企业组织形式可节税)
某外商原来已与中方合资组建了一家公司,公司内设有非独立核算的研发部门。其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高,销路好,赚钱多。1999年底该外商想再追加投资,他在聘请专业人士经过认真调查测算和筹划以后,于2000年6月在原合资公司所在城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又新办了一个合资企业,让中方以土地与房屋作为投资,以缩短工程工期和节约新建企业的费用;同时,将原合资公司中的研发部门独立出来,在开发区内新组建一个为这两个合资企业服务的研发中心,自负盈亏,独立纳税。这一筹划的实施,每年可使该外商少负担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百万元。
原因何在呢?一是该外商不在原合资企业中追加投资,而是选择再新办一个合资企业,因为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如果在原合资企业的基础上追加投资,其追加的投资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年免税、三年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再新办一个合资企业,则可享受到“二年免税、三年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二是新办的合资企业和研发中心选择设在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按税法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三是将研发部门从原合资企业中独立出来,建一个独立的研发中心,主要是因为其生产的产品中含有研发部门开发的软件系统,产品销售时无法单独核算产品中所含软件的价值,由于软件价值包含在产品中又无法分开核算,按规定应依产品适用的17%的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同时按适用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享受不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的软件产品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和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成立独立的研发中心后,其开发的软件可以按照独立价格卖给两个合资企业,不但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且购进使用该软件的两个合资企业的增值税还能得到抵扣。
分析要求:该案例采用了哪种税务筹划技术?你从中受到什么启发?
第11题
A、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享受100%加计扣除
B、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C、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D、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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