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第1题
法院同意李玲与刘军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第3题
A.罗某诉王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后,罗某补充了原起诉的欠缺后再次向法院起诉
B.2010年3月,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2010年4月王某申请撤诉获得准许。2010年9月,王某再次以同样理由起诉要求离婚
C.甲与乙在玩耍时不慎刺伤了乙的左眼,4年后,乙诉至法院要求甲赔偿经济损失
D.刘某于2010年2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养子的收养关系,法院判决维持收养关系,2010年9月,刘某又以同样理由起诉
E.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包含仲裁协议的加工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甲起诉乙
第4题
李某(女)与陈某(男)于1993年5月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了解,1994年5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婚后生活还比较和睦、稳定,生有一子。后来,由于李某工作比较繁忙,导致家庭关系淡化,双方经常为家务和子女教育发生争执。2014年陈某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在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问题上有争执。孩子(15岁)倾向于与父亲一起生活,法院考虑了孩子的意见,将孩子判由父方抚养。母方由于经济状况不佳,只象征性每月支付孩子小额抚养费。1998年夏,孩子已满18周岁,准备读大学,由于学费较贵,陈某支付有困难。这时,李某已事业有成,月收入8000元。于是,其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育费。李某因再婚不愿增加,并提出如下理由:1.抚育费数额已于法院判决离婚时确定,不能更改;2.孩子已满18周岁,父母已无抚养义务。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后判决李某每月支付抚育费1600元。李某不服,欲提起上诉。
问:(1)双方离婚时,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征求子女意见的法律根据何在?
(2)李某的两个理由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法院判决的抚育费数额是否恰当?请说明法律根据。
第5题
A.刘军可以要求返还房款
B.刘军可获得该房产50%的产权
C.张美可获得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D.因是双方父母全额出资,故离婚时按出资份额分割房产
第6题
第7题
A不得代理
B可以代理
C经张某同意后始得代理
D取得李某的授权委托书后始得代理
第8题
第9题
刘歌(男)与王萍(女)通过自由恋爱于1989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生有一女取名刘小莉,现年10周岁。自2002年夏天起,刘歌与女同事奸情败露,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刘歌还为此受到本单位的批评教育与处分。同年12月,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女方离婚,女方顾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故而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自2002年4月起,男方住到其舅父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妻子,女方靠自己的收入维持母女两人的生活。2005年5月,刘歌再次向法院起诉,坚持要求离婚。而王萍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由于男方单位女同事的勾引所造成的,只要排除外来干扰,双方有和好之可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王萍目前所住房屋系男方在婚前由本单位所分之公房,并一直由他承租。刘歌提出:离婚后女方应搬出该房迁至其父母家居住,由他本人回家继续租赁居住;女儿刘小莉由他抚养。王萍不同意刘歌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在夫妻分居期间,男方曾向他人借债3万元,资助他的胞弟出国自费留学;女方向其亲友借债1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属实。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在被告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2)如判决双方离婚,所生女儿由何方抚养为宜?(3)对男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承租权?(4)男女各方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
第10题
,现年10周岁。自1996年夏天起,刘歌与女同事奸情败露,夫妻关系开始紧张,刘还为此受到本单位组织的批评教育与处分。同年12月,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女方离婚,女方虑及女儿年幼,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故而坚决不同意离婚。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并未改善,经常争吵不休。1998年4月起,男方住到其舅父处,不再回家,每月工资也不再交给妻子,女方靠自己收入维持母女两人生活。
1999年5月,刘歌再次向法院起诉,坚持要求离婚。而王萍提出,夫妻关系恶化是由于男方单位女同事的勾引所造成,只要排除外来干扰,双方有和好之可能,因此仍不同意离婚。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王萍目前所住房屋系男方在婚前由本单位所分之公房,并一直由他承租。刘歌提出:离婚后女方应搬出该房迁至其父母家居住,由他本人回家继续租赁居住;女儿刘小莉由他抚养。但王萍不同意刘歌提出的两项主张,坚决要求与女儿共同生活。对上述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在夫妻分居期间,男方曾向他人借债3万元,资助他的胞弟出国自费留学;女方向其亲友借债1万元,用于女儿生病住院费用,以上经查属实。试就本案情节,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在被告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2)如判决双方离婚,所生女儿由何方抚养为宜?(3)对男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承租权?(4)男女各方所借之债如何定性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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