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第1题
五、业务综合题(本题共计35分。)
×X公司2009年2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均不考虑增值税):
①2月1日,向银行借人偿还期为3年的长期借款100000元,款项已存人银行。
②2月5日,开出转账支票一张,用于向A公司支付前欠的购货款50000元。
③2月】o日,收到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的全新设备一台(无需安装),价值】500000元.
④2月15日,向A公司购买甲材料】200千克,单价50元。向B公司购买乙材料600千克,单价3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⑤2月20日.生产产品领用甲材料1000千克,单价50元,领用乙材料500千克,单价30元。
⑥2月21日,销售产品一批,获得销售收入300000元,已存人银行。
⑦2月22日,用银行存款归还偿还期为9个月的短期借款150000元。
⑧2月28日,结转本企业生产的完工产品一批,生产成本500000元。
⑨2月28日,将本月份实现的销售收入2000000元结转奉年利润。
要求:(本题30分)
(1)编制会计分录。(涉及明细科目的业务需列出明细科目)(本小题18分)
第2题
四、(本题23分)
案情:2007年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名贵玉镯一只。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玉镯归还给了甲。
2007年5月,甲与丙结婚。甲、丙合计开设一家茶馆,茶馆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开办人为甲。因急需资金,甲持玉镯到信达典当行典当,经商议,玉镯出典,获资金8万元,约定3个月后赎回。
因缺乏经验,茶馆惨淡经营,终致难以为继,2008年8月甲、丙决定关闭茶馆。此时茶馆对外负债2万元。
同年9月,甲、丙自觉缘分已尽,协议离婚。
问题:
1.设,在乙向甲交还玉镯之前,乙不慎将玉镯摔裂,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设,甲在丢失玉镯后焦急万分,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称若有人能够找到玉镯并送还,愿以现金5000元酬谢。乙依此启事要求甲支付5000元时,甲提出,由于此玉是祖传,丢失之际一时心急才张贴启事,实非内心真实意愿,故请乙给予谅解,不能支付该笔酬金。在此情况下,乙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3.设,甲并未张贴上述启事,乙寻找到甲,将玉镯奉还,但要求甲承担其为寻找失主所花费的电话费、车费、工时费320元。在此情况下,乙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其请求应否得到支持?
4.设,乙拾得玉镯后将其以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可否请求丁返还?为什么?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5.甲将玉镯典给典当行,形成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若3个月后甲未去赎回玉镯,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6.甲、丙离婚时茶馆对外所欠2万元债务仍未清偿。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第3题
三、(本题18分)
案情:
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誉权。林甲起诉老方,请求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杂志社为共同被告。由于林甲死亡,法院变更其子林乙为原告,其后又准许林乙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3万元。一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当地镇党委处理林甲相关问题的决定(档案材料)作为证据,证明小说的描述有事实根据。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办公室虽然给老方提供了处理决定(档案材料),但并未明确同意可据此创作小说,故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同时认为,杂志社编辑与作家老方和林甲虽不认识,难以核实有关事实,但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故认定老方和杂志社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判决未涉及赔礼道歉的问题。
林乙、老方和杂志社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过重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诉。老方和杂志社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
问题:
1.林甲起诉后能否申请法院责令杂志社停止本期的发行?依据何在?
第4题
第5题
(本题6分)某物流公司于2009年1月1日购入甲公司有表决权的5%的股票,用银行存款支付价款500 000元,另支付相关税费3500元,并准备长期持有。甲公司于4月2日宣告分派2008年度的现金股利200000元。试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第6题
四、(本题22分)
案情:甲受朋友乙委托代为保管一台电脑,按照双方的约定,电脑可以由甲自己使用。一天甲朋友丙见此电脑功能全面、款式新颖,十分中意,便与甲协商以市场价将此电脑购买下来,但对于甲非电脑所有人丙毫不知情。丙用了一段时间之后,把电脑赠给其朋友丁。
丁一日酒后不慎将该电脑丢失,由于电脑中存有非常重要的文件,故其非常着急,随即贴出告示,称:“若有人将电脑送还,愿意酬谢1万元。”不久,戊将电脑送还,但索要酬金1万元,此时丁反悔,不愿支付酬金,双方遂起争执,此人拒绝将电脑交还于丁。此时,乙向甲索取电脑。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电脑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为什么?
2.戊是否有权要求丁支付1万元?为什么?
3.如果丁没有贴出告示,戊能否要求丁支付报酬?为什么?
4.乙能否要求甲返还电脑?为什么?
5.乙有权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7题
三、(本题21分)
案情:吴某,男,45岁,原系新华经济开发公司总经理。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2002年10月公安机关将其逮捕。为防止吴某迅速转移证据,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时,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对吴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并查询、扣划了吴某的存款。后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于2003年1月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经法院同意后,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但1个月过去了,检察院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人民法院决定依据现有证据、判处吴某成立挪用资金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问题:
1.本案中公安机关不用搜查证进行搜查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公安机关是否有权查询、扣划吴某的存款?为什么?
3.检察院补充侦查的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4.法院最后对案件的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
第8题
第9题
四、(本题20分)
案情: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法院。
问题:
1-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2.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4.若乙公司将其30万元债权依法转让给戊公司,而未经保证人丙公司同意,则丙公司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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