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
B.根据诚信原则,李某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第1题
A.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王甲之弟与李乙之母均分
B.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不得继承
C.本案中,对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有继承权,因为王甲之弟是王甲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D.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李乙之母继承,因王甲死亡后,该三间房一半归李乙,一半由李乙和婴儿共同继承,婴儿死后其遗产由其母李乙继承,李乙死后其全部遗产由其母继承
第2题
第3题
A.小王继承其父老王死后留下的三间房屋
B.大李因在车祸中被确认先于其父老李身亡,其子小李继承了老李留给大李的部分遗产
C.大周在继承其父老周的遗产的过程中去世,其子小周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部分遗产
D.老王在遗嘱中将财产的三分之一留给了其二儿子小王
第4题
原告:李甲、李乙;被告:赵某
案情:原告李甲、李乙诉称,原、被告三人共同继承父母遗产旧房三间,被告背着二原告擅自将该房产以20万元卖给王某,二原告请求法院确认此合同无效,返还该房产。被告辩称,此房购买时90%的钱来自被告生父的遗产,因此,该房产的90%部分应归被告所有;因无法按实物分割,才将此房卖出,拟从卖房得款中拿出10%即2万元给二原告,其余归被告所有。法院查明:二原告与被告系同母异父关系,买房时三人均未成年,产权原为二原告生父及被告生母夫妻共有,原产权人去世时未留遗嘱,房产为原、被告三人共同继承。被告在卖房时假造了二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将房屋卖给王某,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被告对90%购房款来自其生父留下的遗产无法举证。
试分析:
第5题
A、王甲有权继承其父的遗产
B、王甲无权继承其父的遗产
第6题
A.甲通过继承取得其父的遗产
B.乙通过时效取得制度获取物的所有权
C.丙购买他人房屋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丁将自己的衣服抛弃
第7题
A.甲乙的遗产由丙独自继承
B.甲乙的遗产由丁独自继承
C.甲乙的遗产由丙、丁平分
D.甲乙的遗产归甲、乙所在村所有
第8题
A.由丙独立继承
B.由丁独自继承
C.由丙、丁平分遗产
D.乙所在村所有
第9题
A.甲乙的遗产由丙独自继承
B.甲乙的遗产由丁独自继承
C.甲乙的遗产由丙、丁平分
D.甲乙的遗产归甲、乙所在村所有
第10题
A.王某有权继承,王某之子无权继承
B.王某无权继承,王某之子有权继承
C.王某和其子均有权继承
D.王某和其子均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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