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1/4
B.1/3
C.1/2
D.2/3
第1题
A.发起人可以是法人
B.发起人不可以是自然人
C.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
D.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主体及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第4题
A.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由于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所以首期出资2万元符合公司法标准
B.如公司成立后,发现李四作为出资5万元的设备实际只有4.9万元,李四必须补足其差额1000元
C.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30%
D.王一、张二、李四约定若公司再新增资本时,各认缴1/3的出资,违反了《公司法》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规定
第5题
A.依《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而本案中根据拟发行的股本数和每股面值计算,其股本金只有人民币800万元,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B.若按溢价价格发行股份,本案的腾达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金已达到人民币1200万元,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要求
C.在发起人认购的股本中,专利技术等无形财产的出资已达人民币250万元,与公司法关于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的规定不符,应当纠正
D.我国公司法允许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及土地使用权等形式作价出资,因此,本案中腾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只要认真进行评估作价,不存在高估或低估的问题,就完全合法
第6题
(1)公司筹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但总股本只有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与公司拟筹集的资本总数的差额,通过每股1.5元的溢价发行方式获得。
(2)无线电一厂认缴
A.依我国《公司法》第75条第1款的规定,发起人必须有5人,本案中发起人不足5人,故而不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B.因为本案中的发起人有两个是国有企业,依《公司法》第75条第2款的规定,国有企业改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因此,本案的3家公司可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C.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允许发起人少于5人,但必须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所以,如果本案采取募集设立,则合法
D.因本案不属于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故必须满足5个发起人的最低要求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赏学吧”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