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1)公司筹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但总股本只有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与公司拟筹集的资本总数的差额,通过每股1.5元的溢价发行方式获得。
(2)无线电一厂认缴
A.依我国《公司法》第75条第1款的规定,发起人必须有5人,本案中发起人不足5人,故而不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B.因为本案中的发起人有两个是国有企业,依《公司法》第75条第2款的规定,国有企业改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因此,本案的3家公司可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C.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允许发起人少于5人,但必须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所以,如果本案采取募集设立,则合法
D.因本案不属于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故必须满足5个发起人的最低要求
第1题
A.依《公司法》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而本案中根据拟发行的股本数和每股面值计算,其股本金只有人民币800万元,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B.若按溢价价格发行股份,本案的腾达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金已达到人民币1200万元,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要求
C.在发起人认购的股本中,专利技术等无形财产的出资已达人民币250万元,与公司法关于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的规定不符,应当纠正
D.我国公司法允许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及土地使用权等形式作价出资,因此,本案中腾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只要认真进行评估作价,不存在高估或低估的问题,就完全合法
第2题
根据以上案情,仔细分析并回答下列问题。
第3题
● 一厂与二厂前年和去年的产值如下表。 根据表中的数值,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18) 。
(18)
A. 一厂产值比二厂增加多,发展也比二厂快
B. 一厂产值比二厂增加多,发展比二厂慢
C. 二厂产值比一厂增加多,发展也比一厂快
D. 二厂产值比一厂增加多,发展比一厂慢
第5题
根据上面案情,请回答:
(1)科华公司的哪些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
(2)本案中的哪些行为侵犯了科华公司的合法权益?
(3)二被告之间在行为和责任方面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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