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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束某于2016年6月1目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8月1日到公司上班。束菜因放8月5日才到甲公司报到,9月l0日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束某与甲公司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

A.6月1日

B.8月1日

C.8月5日

D.9月l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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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束某于2016年6月1目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8月1日到公司上班。束菜因放8月5日”相关的问题

第1题

赵某与甲公司于2015年1月1日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2015年7月1日,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赵某支付工资,2016年1月1日,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赵某应当在()之前申请劳动仲裁

A.2016年1月1日

B.2016年7月1日

C.2017年7月1日

D.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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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赵某与甲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赵某购买的房屋位于某小区8号楼301室,20
16年6月6日交房。至交房日赵某要求甲公司向自己交付房屋,但因为建筑工期延误直至2016年10月1日甲公司仍未向赵某交付,则赵某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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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案例分析 背景材料: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即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甲、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增减量超过15%时,须调整工程单价。施工单位甲(总包单位)将防水工程等分包给专业性公司,并签订了分包合同。 问题: 1、施工单位甲(总包单位)于2018年5月25日进场,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合同原定2016年6月2日开工,合同原定2018年6月2日开工,因业主办理伐树手续延误导致6月8日才开工,施工单位甲(总包单位)要求工期顺延6天,请问施工单位甲的要求是否成立?根据是什么? 2、在基础回填过程中,施工单位甲已按规定取土样,试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填土质量表示异议,责成施工单位再次取样复验,结果合格。施工单位甲即总包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支付试验费,对否?为什么? 3、由业主即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经过监理工程师清点合格后就存放在施工现场。甲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甲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该事件中建设单位做法是否妥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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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部门
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2016年10月10日,梁某请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以保证合同无效为由拒绝。2016年12月1日,梁某调查发现,周某于2016年1月1日将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赠送给亲戚郑某。2017年1月20日,梁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行为,郑某抗辩。(1)自己不知道周某无力清偿欠款,属于善意第三人,梁某无权请求撤销;(2)自2016年1月1日赠与行为发生至梁某起诉,已经超过可以行使撤销权的1年法定期间,梁某无权请求撤销。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郑某抗辩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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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2015年9月1日,周某向梁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为24%,甲公司财务
部门经理关某以财务部门名义为周某的该借款提供担保,与梁某签订了一份加盖甲公司财务部门章的保证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周某无力清偿借款本息。

2016年10月10日,梁某请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以保证合同无效为由拒绝。

2016年12月1日,梁某调查发现,周某于2016年1月1日将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赠送给亲戚郑某。2017年1月20日,梁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赠与行为,郑某抗辩。

(1)自己不知道周某无力清偿欠款,属于善意

(2)自2016年1月1日赠与行为发生至梁某起诉,已经超过可以行使撤销权的1年法定期间,梁某无权请求撤销。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郑某抗辩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抗辩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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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甲公司为一中国公司,乙公司为一新加坡公司,两公司于2013年6月签订了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在湖南长沙设立了双方合作经营的丙公司。该合同规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事项的解决应该在北京进行仲裁”。2016年4月两公司由于在公司利润的分配上产生了争议,乙公司将争议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甲公司在第一次开庭前对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理由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国法院对于由于在中国境内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引起的争议具有专属管辖权。 问:甲公司的管辖权异议是否有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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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公司为一中国公司,乙公司为一新加坡公司,两公司于2013年6月签订了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在湖南长沙设立了双方合作经营的丙公司。该合同规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事项的解决应该在北京进行仲裁”。2016年4月两公司由于在公司利润的分配上产生了争议,乙公司将争议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甲公司在第一次开庭前对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理由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国法院对于由于在中国境内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引起的争议具有专属管辖权。 问:甲公司的管辖权异议是否有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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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2×15年12月2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16年6月20日,甲公司

A.780

B.900

C.960

D.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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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都是某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且两公司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东均基本一致,系关联公司。原告姜某于2011年1月入职甲公司,双方签订了自2013年12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止的书面劳动合同。在该劳动合同期限内,因甲公司停止经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进行了统-的人事安排,于2015年9月将姜某等人调至乙公司工作。虽然姜某与乙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姜某对此也未提出异议。因姜某在乙公司工作期间,其工作岗位、职务、待遇等均未发生变化,乙公司也基本按原劳动合同的标准向其支付工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姜某以乙公司为被申请人提起了劳动仲裁,请求裁决乙公司支付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裁决支持姜某的请求,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乙公司不需向被告姜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试分析:本案中,被告是否有权获得双倍工资差额?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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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孙某大学毕业后到甲公司工作。公司与其签订了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三年期合同,并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因孙某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解除了劳动合同。此后孙某一直未能找到工作,遂于2013年4月1日办理了失业登记。则孙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起始时间为()。

A.2012年12月31日

B.2013年1月1日

C.2013年4月1日

D.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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