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税收制度顺应经济体制的变化,主要经历了四个时期的发展:第一个时期从建国到 1978 年改革开放,建立了新中国的税收制度并不断简化税制;第二个时期从 1979 年到 1993 年,为适应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要求,我国开始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实施国营企业 “ 利改税 ” 及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第三个时期从 1994 年到 2003 年,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对税制进行全面改革;第四个时期从 2003 年以来,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税制进行了分步的改革和完善,税制不断趋向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