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在两种情况下易混淆:一是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的界限;二是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1)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的界限。虽然二者都是故意地对被害人的身体施加暴力或者其他加害行为,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但是二者故意的内容是不同的。区分这两种犯罪的关键就在于查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的死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属于故意杀人;如果行为人并不希望造成他人死亡,而只是希望或者放任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造成他人死亡完全是出于过失,那就是故意伤害致死。(2)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由于间接故意杀人不存在未遂问题,所以这里实际上是指故意伤害与直接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就是看行为人是否具有杀人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具有杀人的目的,希望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不论是否造成伤害结果,也不论伤害结果如何,均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如果行为人并没有杀人的目的,而只是希望或者放任对他人身体健康的损害,就属于故意伤害。如果行为人在实施伤害行为时放任死亡的发生,可事实上死亡结果并未发生,也属于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