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等相关规定,根据审核结果,有46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条件,278人符合增项注册条件,339人符合重新注册条件。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其官网进行名单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7日开始,为期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报上述名单中存在的问题。举报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情况时,若以单位名义反映,则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时,则需真实署名。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联系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号305室,邮编为110004,电话为024-241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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