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上缴同业的现金须经清分机清分并记录冠字号码后方可缴存。()”相关的问题
第1题
营业机构从同业领入的加盖“已清分”标识的钱捆,必须由现金管库员经清分机清点并记录纸币冠字号码,现金清点无误后方可调拨给临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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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凡装入自助设备(取款机、未开启循环功能的存取款一体机)钞箱对外支付的钞券,必须先经纸币清分机全额清分并记录冠字号码后,方可加入钞箱对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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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冠字号码信息在营业机构、社会化清分机构相关设备记录和上传到冠字号码查询管理系统后,至少应保存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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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营业机构对外支付现金10元及以上面额必须采用机械清分并记录冠字号码,5元及以下券别可以组织手工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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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人民币冠字号码记录设备仅指金融机构使用的具备冠字号码识别功能的点验钞机、自动化清分机具、取款机和存取款一体机等现钞处理设备,不包括社会化清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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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营业机构营业终了、业务库当班现金清分任务完成后,当日记录的冠字号码应集中上传至()管理系统统一集中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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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客户对冠字号码查询情况或对外付出假币结果判定有异议的,可于收到《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至分行运营管理部门办理支取现金的冠字号码记录情况的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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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我行通过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柜台渠道对外付出现金,必须按要求记录冠字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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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冠字号码查证机构是指与客户现钞取款业务相关的冠字号码记录、存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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