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相关的问题
第1题
税务机关应当制定合理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负责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规范选案程序和检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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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CTAIS2.0江苏优化版中,实施回退申请表由()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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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CTAIS2.0江苏优化版中,案源登记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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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选案部门记录选案分析意见及向检查部门传递该意见时使用《税务稽查项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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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中关于审核主体的明确,由县以上税务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稽查局审理部门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而对稽查案件实施集中审理的地区,县税务局稽查局审理部门同时负责同级跨区域稽查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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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国税稽查局、地税稽查局审理部门对共同查处的同一税收违法行为的定性和税务处理处罚应当一致;意见不一致时,应当提请本级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协商提出统一的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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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CTAIS2.0江苏优化版中,案件延期申请表由()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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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CTAIS2.0江苏优化版中,对需要列入检查案源的纳税人进行案源登记时,菜单应选择()。
A.案源线索处理表
B.复查选案
C.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设置与维护
D.案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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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稽查局应当在内部审理程序终结后5日内,将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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