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第1题
A.2020年12月12日
B.2020年9月12日
C.2020年6月12日
D.2020年3月12日
第2题
A.2014年3月12日
B.2014年4月9日
C.2015年5月15日
D.2015年7月1日
第3题
第4题
A.2015年8月20日
B.2015年8月25日
C.2015年9月15日
D.2015年10月5日
第5题
A.改革突破
B.改革提质
C.创新突破
D.创新提质
第6题
A、2001年10月18日
B、2006年12月8日
C、2007年12月28日
D、2012年12月31日
第7题
第8题
A.2020年6月15日
B.2020年7月5日
C.2020年7月10日
D.2020年7月20日
第9题
A.2018年12月25日
B.2019年1月1日
C.2020年12月15日
D.2021年1月1日
第10题
A.2008年9月2日
B.2008年12月1日
C.2009年2月6日
D.2009年4月8日
第11题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在具体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
(注:中国、日本同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
中国、日本两国共同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想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1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是否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2)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是否能向其送达?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赏学吧”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