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属共同犯罪
B.两人属过失犯罪
C.应按照张某、王某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D.各自构成故意犯罪
第1题
A.能。因为已经偿还了债务
B.能。因为双方同意且金额相等
C.不能。因为汇票转让无效
D.不能。因为汇票权利不能折抵现金
第2题
A.吴某的行为是共同侵权行为中的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
B.吴王二人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
C.吴王二人对此存在共同过错
D.吴某承担次要责任,王某承担主要责任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A.应由周某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张某、周某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应由张某、周某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周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
第6题
A、李某、张某是必要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必要共同被告
B、李某、张某是必要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普通共同被告
C 、李某、张某是普通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必要共同被告
D、李某、张某是普通共同原告,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是普通共同被告
第7题
A.由王某归还
B.由王某与张某共同归还
C.由张某归还
D.由王某归还大部分,张某归还少部分
第8题
A.法院应当通知王某、孙某为原告参加诉讼
B.如王、孙二人不愿作为原告,法院应当强行追加
C.如王、孙二人不愿作为原告,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D.如果王、孙二人以原告身份参加诉讼,则四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相同
第9题
A.659元和381元
B.608元和352元
C.600元和280元
D.624元和306元
第10题
看看,王则心想趁着有张帮忙,将李“干掉”。王并没有将杀人的心思透露给张。为此,二人准备了匕首和砖头。一天夜晚,二人拦住下夜班的李,对其殴打,李反抗。张用匕首刺中李腿部,王则用砖头猛砸李头部。李昏倒在地,王、张二人逃离。后李死亡。经法医鉴定,李系被锐器刺中腿部动脉,失血过多而死。
问:王、张二人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第11题
A.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检察院赔偿逮捕期间的损失,因为张某没有犯罪事实而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C.一审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D.检察院和一审人民法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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