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社区矫正法》
第二十八条 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依照有关规定对其实施考核奖惩。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表扬。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其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是否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依据。第二十九条 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的;(二)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三)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被给予警告的;(四)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五)拟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前款规定的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期限届满后,经评估仍有必要继续使用的,经过批准,期限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社区矫正机构对通过电子定位装置获得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有关信息只能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1题
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意见,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
A.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的
B.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C.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被给予警告的
D.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
E.拟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
第6题
A.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B.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禁止令的活动实行监督
C.人民法院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应当通知社区矫正机构纠正
D.人民法院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宣告禁止令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主文部分单独作为一项予以宣告。
第7题
A.人民政府
B.公安机关
C.检察机关
D.人民法院
第9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0题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机关
C.社区矫正决定机关
D.人民检察院
第11题
A、法院
B、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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