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连带责任
B.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补充责任
C.公司不能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只能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
D.公司不能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只能要求乙退出公司
第1题
A.公司只能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B.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补充责任
C.公司不能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只能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
D.公司可以要求甲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乙承担连带责任
第2题
A.甲、乙、丙三个股东每人可依法再认缴10万元出资
B.股东甲、股东乙依法可再分别认缴20万元及10万元出资,股东丙无权认缴
C.只有股东甲有追加投资的权力,股东乙和股东丙都无权认缴新增部分资本
D.股东乙和股东丙是否有权追加投资取决于股东甲的态度
第3题
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律顾问在审查发起人拟订的方案时,提出几条意见。下述意见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A.发起人只有现公司的全部现有股东4人,不足法定人数
B.新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C.新公司设股份100万股,拟对外募集70万股,高于法律规定的比例限制
D.原公司现有资产总额500万元,负债200万元。发起人仅以原公司资产作为出资,可以缴纳其应认购股份的全剖股款
第4题
A.某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缴纳股本的总和,股东的出资以现金及财产为限,根据出资对公司负责
B.某公司的全部股份由公司独立创立者百分百持有,公司聘请多位经验丰富的职业经理人分管不同业务
C.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在申请破产时以全部注册资本作数,股东个人财产并不受影响
D.某公司的资产以股东个人的所有财产为抵押,股东对公司经营负无限责任,并且不能任意地转让股份
第5题
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文具用品的有限责任公司,三人草拟的公司章程规定:
(1)出资方式:甲,现金5万元;乙,劳务折价2万元;丙,机器设备3万元;
(2)出资期限:公司股东分两次出资,首次出资为现金5万元,由甲在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3日内缴清,第二次出资由乙、丙在首次出资后1年内缴清;
(3)组织机构:公司不设股东会,三人组成董事会行使股东会权力,乙和职工M任公司监事;
(4)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方式:三人按照平均原则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5)公司股份转让:公司股东不得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确需转让的,由公司购买,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项。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丙三人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第6题
A.2012年10月10日顺发公司无偿转让给甲公司一栋办公楼,管理人要求甲公司返还办公楼
B.顺发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于2008年1月1日前缴清全部出资,管理人要求股东提前缴清出资
C.顺发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3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大幅提高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决议,管理人要求董事、监事、高管退还增加的薪酬
D.2012年11月乙公司要求顺发公司清偿拖欠的货款,顺发公司将公司的一辆轿车质押给乙公司以担保货款的清偿,管理人要求乙公司返还轿车
第7题
大雅公司委派白某担任美森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0年,赵某欲入股美森公司,白某、庄某和石某一致表示同意,于是赵某以现金出资50万元,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但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赵某还领取了2010年和2011年的红利共10万元,也参加了公司的股东会。
2012年开始,公司经营逐渐陷入困境。庄某将其在美森公司中的股权转让给了其妻弟杜某。此时,赵某提出美森公司未将其登记为股东,所以自己的50万元当时是借款给美森公司的。白某称美森公司无钱可还,还告诉赵某,为维持公司的经营,公司已经向甲、乙公司分别借款60万元和40万元;向大雅公司借款500万元。
2013年11月,大雅公司指示白某将原出资的资产中价值较大的部分逐渐转入另一子公司美阳公司。对此,杜某、石某和赵某均不知情。
此时,甲公司和乙公司起诉了美森公司,要求其返还借款及相应利息。大雅公司也主张自己曾借款500万元给美森公司,要求其偿还。赵某、杜某及石某闻讯后也认为利益受损,要求美森公司返还出资或借款。
问题:
1.应如何评价美森公司成立时三个股东的出资行为及其法律效果?
2.赵某与美森公司是什么法律关系?为什么?
3.庄某是否可将其在美森公司中的股权进行转让?为什么?这种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4.大雅公司让白某将原来用作出资的资产转移给美阳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5.甲公司和乙公司对美森公司的债权,以及大雅公司对美森公司的债权,应否得到受偿?其受偿顺序如何?
6.赵某、杜某和石某的请求及理由是否成立?他们应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第8题
五、(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
美森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经营煤炭。股东是大雅公司以及庄某、石某。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三个股东的持股比例是5︰3︰2;各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时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资。大雅公司将之前归其所有的某公司的净资产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作价500万元用于出资,这部分资产实际交付给美森公司使用;庄某和石某以货币出资,公司成立时庄某实际支付了100万元,石某实际支付了50万元。
大雅公司委派白某担任美森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0年,赵某欲入股美森公司,白某、庄某和石某一致表示同意,于是赵某以现金出资50万元,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但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赵某还领取了2010年和2011年的红利共10万元,也参加了公司的股东会。
2012年开始,公司经营逐渐陷入困境。庄某将其在美森公司中的股权转让给了其妻弟杜某。此时,赵某提出美森公司未将其登记为股东,所以自己的50万元当时是借款给美森公司的。白某称美森公司无钱可还,还告诉赵某,为维持公司的经营,公司已经向甲、乙公司分别借款60万元和40万元;向大雅公司借款500万元。
2013年11月,大雅公司指示白某将原出资的资产中价值较大的部分逐渐转入另一子公司美阳公司。对此,杜某、石某和赵某均不知情。
此时,甲公司和乙公司起诉了美森公司,要求其返还借款及相应利息。大雅公司也主张自己曾借款500万元给美森公司,要求其偿还。赵某、杜某及石某闻讯后也认为利益受损,要求美森公司返还出资或借款。
问题:
1.应如何评价美森公司成立时三个股东的出资行为及其法律效果?
2.赵某与美森公司是什么法律关系?为什么?
3.庄某是否可将其在美森公司中的股权进行转让?为什么?这种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4.大雅公司让白某将原来用作出资的资产转移给美阳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5.甲公司和乙公司对美森公司的债权,以及大雅公司对美森公司的债权,应否得到受偿?其受偿顺序如何?
6.赵某、杜某和石某的请求及理由是否成立?他们应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第9题
A.甲将股份转让给丁需要事先通知乙、丙不同意,则甲不得擅自转让
B.乙、丙二人可以向甲主张优先购买权,但若丁的价格条件优于乙、丙,甲仍可将股份转让给丁
C.乙、丙不同意股份转让,但又不愿意购买,应当视为同意,甲依然可以将股份转让给丁
D.即使甲将股份转让给丁事先未通知乙、丙,也不影响甲丁之间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第10题
A.由工商行政机关限期乙方在1个月内缴清
B.视同合资企业自动解散
C.由合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注销营业执照
D.乙方应在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资经营企业或申请批准另外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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