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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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A.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收购人能够挽救公司面临的严重财务困难,并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以上且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
D.证监会出于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给做出豁免
第2题
第3题
2008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大股东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由事后调整到了事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增持行为将更具有灵活性。()
第4题
第5题
A.3
B.6
C.9
D.12
第7题
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发出收购要约前申请取消收购计划的,在()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A.自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
B.自中国证监会同意其取消收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C.自中国证监会同意并公告其取消收购计划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
D.自中国证监会同意并公告其取消收购计划的书面申请之日起3年内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甲公司为乙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收购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的股份,达到控制丙公司的目的。在董事会讨论收购方案时,一些董事分别提出以下观点:
(1)以下属的两个子公司作为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丙公司的股份。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计达到5%之日起3日内,即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报告,但对被收购公司暂时保密。
(2)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合计达到5%时,并且每增加5%时,均应暂停交易。
(3)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计超过5%但未达到20%时,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收购丙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合计达到30%时,如果资金允许继续进行收购,即向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60%股份的要约。如果资金短缺,则向特定股东协议收购。
(5)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初步定为20日,根据收购情况再作调整。
(6)如果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的60%时,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7)如果由于资金不足。导致无法继续收购,则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8)在收购行为完成9个月后,可以考虑将所持丙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丁公司。
(1)根据以上要点(1)的提示,说明两个子公司的书面报告和暂时保密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以上要点(2)的提示,说明两个子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是否正确?暂停交易的做法是否正确?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以上要点(3)的提示,说明两个子公司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根据以上要点(4)的提示,说明向特定股东协议收购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根据以上要点(5)的提示,说明收购期限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根据以上要点(6)的提示,说明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7)根据以上要点(7)的提示,说明豁免申请的理由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8)根据以上要点(8)的提示,说明收购行为完成后转让股份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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