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自2021年7月1日起,土地闲置费缴纳义务人依据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务部门开具缴费凭证()”相关的问题
第1题
自2021年7月1日起,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由税务部门催缴、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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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前欠缴的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不划转税务部门,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征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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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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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有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应当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
A.闲置土地认定书
B.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C.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
D.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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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动工开发建设满两年而造成闲置土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选择以下()方式处置。
A.无偿收回土地
B.与使用权人协商
C.征缴土地闲置费
D.追缴土地闲置费,并无偿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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