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有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执,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因此,A选项中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有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此时为委托监护人,正确。未成年人到学校上学,在学校生活学习期间,监护人并没有发生变化,依然是原来的监护人,B选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③兄、姐;③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这意味着只要父母尚在,又没有不适合做监护人的情况,就不存在祖父母做监护人的可能,故C选项错误。据上述规定,只有当父母之外的人,对于监护的确定存在争议时,才需要经过基层组织指定,夫妻离婚时,监护权的争议直接由法院判决,不存在指定的问题。
第1题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有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执,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第2题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第3题
A.张某委托精神病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李某,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张某的幼女在寄宿制小学就读,张某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小学
C.张某丧夫后携幼女李某改嫁,李某的爷爷无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李某的法定监护人
D.张某和李某为夫妻,育有一幼子张小某,二人在外出旅行时遭遇空难。张小某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均要求担任监护人,张小某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监护人
第4题
A.张某委托其母照顾10岁的儿子甲,甲在玩耍时将社区内9岁的乙打伤,张某的母亲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B.李某与韩某离婚后,双方约定其孩子由韩某抚养,但是李某仍然享有监护权
C.某的女儿在幼儿园上学期间,幼儿园承担全部监护责任
D.赵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医院是其监护人
第5题
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
B.精神病鉴定意见应加盖医院公章
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意见,应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第6题
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
B.精神病鉴定结论应加盖医院公章
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第7题
A.甲为杀人并李某委托购买毒药并告知其目的,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2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后见被害人可怜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数刀后离开现场。数小时后,丙为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而对其投毒,李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鉴定,即使不送到医院,李也不会
第8题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李某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人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肘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第9题
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关子对甲进行鉴定一事,下列哪些程序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77题)
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
B.精神病鉴定结论应加盖医院公章
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
第10题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毒药。但10天以后甲放弃了杀人的念头,将毒药偷偷倒掉。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而李某不成立犯罪中止
B.乙为了杀害王某而对其投毒,王某服毒之后痛苦不堪,乙十分同情,于是将王某送往医院抢救后脱离危险。事后经查明,毒物只达到了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往医院王某也不会死亡。乙不成立犯罪中止
C.丙对张某猛砍数刀后离开现场。1小时之后,丙为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犯罪现场,见张某已奄奄一息,但是并没有死亡,见其十分可怜便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后张某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丙成立犯罪中止
D.丁基于杀人的故意对刘某实行了暴力,见刘某流血不止于是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刘某经治疗后仍然被鉴定为重伤。丁不成立犯罪中止
第11题
A.甲需出差一个月,委托邻居乙代为照看自己饲养的狗一个月;
B.甲口述遗嘱内容,乙代书,丙丁见证;
C.甲(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其配偶丙虐待,甲的父亲乙将自己变更为甲的监护人后,乙以甲的名义起诉与丙离婚;
D.甲(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配偶丙的离婚诉讼中,甲因病不能出庭,甲亲笔书写决定与丙离婚意见后,甲的代理律师乙当庭宣读甲书写的离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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