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支付机构变更公司外汇业务负责人,无需事前向注册地外汇分局提出登记变更申请。()”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支付机构申请办理名录登记,应向注册地外汇分局提交支付机构外汇业务人员履历及其外汇业务能力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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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注册地外汇分局同意变更的,为支付机构办理登记变更,其有效期与原登记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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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支付机构名录登记的有效期期满后,支付机构拟继续开展外汇业务的,应在距到期日至少6个月前向注册地分局提出延续登记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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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注册地外汇分局为获准登记的支付机构出具正式书面文件,为其办理名录登记,并按规定公开许可结果,无需报备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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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支付机构存在未经名录登记或超过登记范围开展外汇业务等违规行为,外汇分局将依法实施调整、注销名录登记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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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支付机构无需办理名录登记即可开展外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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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多个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应统一授权一个境内机构向其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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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保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在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其所在地外汇分局报告上月新申请经营、变更或终止外汇保险业务的本级及其以下分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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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机动车变更燃料种类,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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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改变地址、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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