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B、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号码为12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C、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
D、从2006年10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第2题
A.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B.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C.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
D.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合同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第5题
A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B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纳税人发放发票。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C 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使用新系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六联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五联票
D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第8题
A.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B.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C.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D.解缴税款完税凭证
E.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
F.实名制取得的旅客运输服务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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