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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10号)继续执行“六税两费”普惠性减免政策,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日期截止到()
A.2022年12月31日
B.2023年12月31日
C.2024年12月31日
D.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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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不可叠加享受京财税〔2019〕196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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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2019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的非税收入项目包括()。
A.教育费附加
B.文化事业建设费
C.残保金
D.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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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13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的非税收入项目包括()
A.教育费附加
B.地方教育费附加
C.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D.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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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的税额幅度内减征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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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的税额幅度内减征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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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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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可以享受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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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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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减征幅度的税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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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月销售额()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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