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B.企业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将消费税的金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中
C.进口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进口环节交纳的消费税需要计入进口货物的成本中
D.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科目中
第1题
A.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不含税销售价格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B.白酒生产企业未按规定上报销售单位销售价格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应按照销售单位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C.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D.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第2题
A.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目前采用复合计税办法计征
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C.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D.烟草批发企业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但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第3题
A.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或销售量,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C.酒类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不需缴纳消费税
D.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回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第4题
A.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B.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C.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向个人销售卷烟,复合计征消费税
D.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可以扣除外购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第5题
A.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B.企业在建工程领用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将消费税的金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中
C.企业进口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D.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中
第6题
A.适用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的复合计征方式
B.纳税人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未分开核算的,全部视同批发征收消费税
C.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批发企业,由总分支机构分别申报消费税
D.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可扣除已纳的生产环节消费税税款
第7题
关于消费税的税率,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B.消费税对卷烟、白酒实行复合税率,是为了更有效的保全消费税的税基
C.消费税对啤酒实行定额税率,是因为啤酒的计量单位不规范
D.消费税对汽车轮胎征收消费税但税率较低,是为了限制消费而不限制生产
第8题
关于消费税的税率,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B.消费税对卷烟、白酒实行复合税率,是为了更有效的保全消费税的税基
C.消费税对啤酒实行定额税率,是因为啤酒的计量单位不规范
D.消费税对汽车轮胎征收消费税但税率较低,是为了限制消费而不限制生产
第9题
A.针对金银首饰,经营单位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或者划分不清的,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
B.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不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C.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D.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第10题
A、经营单位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业务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或者划分不清的,一律视同零售征收消费税
B、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不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C、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D、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第11题
A.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生产石脑油、燃料油的企业对外销售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恢复征收消费税
B.自2011年10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
C.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退还所含消费税
D.2011年1月1日至9月30日,生产企业销售给使用企业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照常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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