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王志拳打脚踢,并用手铐击中王志的头部导致其死亡。
请问: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务人员有几种身份?
(2)本案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理由何在?
(3)本案应由谁对王志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第1题
A.聘请律师
B.会见聘请的律师
C.委托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和调查取证
D.王诚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王诚,公安机关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具体会见的时间
第2题
问题:
1.公安机关是否应当对王某的死亡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为什么?
2.王某的父亲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3.本案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如何计算?
4.本案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5.若本案公安机关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式和标准是什么?
6.如果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赔偿后,对民警如何处理?
7.若王某的父亲获得国家赔偿,他能否再要求民警任某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第3题
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2005年3月2日晚,王某的儿子甲在饭店就餐时与店主发生纠纷。当时其所在警区的执勤人员、某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杨某去制止,并带甲到值班室处理,甲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甲拳打脚踢,并用手铐击中甲的头部导致其不久后死亡。同年3月16日,杨某被依法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王某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后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1万元。王某认为杨某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致其子死亡的,于是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问题:
(1)本案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理由何在?
(2)本案应由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什么?
(3)王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结束后,是否还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理由是什么?
第5题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第7题
(1)B自己是否要承担一部分损失?为什么?
(2)王五是否有责任?为什么?
(3)A要承担多少责任?为什么?
(4)对于交警认定的A所承担的主要赔偿额,张三和李四是否有责任?张三、李四、王五、A所承担的责任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第8题
A.2010年5月1日-10月11日
B.2010年5月1日-10月31日
C.2010年5月1日-11月1日
D.2010年5月1日-11月30日
第9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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