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即使张某与甲公司于4 月1 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仍需向张某每月支付2 倍的工资,计算期间为1 月1 日~3 月31 日
B.即使张某与甲公司于4 月1 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仍需向张某每月支付2 倍的工资,计算期间为2 月1 日~3 月31 日
C.如果张某不与甲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D.如果张某不与甲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第1题
A.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B.劳动者应提前30 日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C.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
D.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2题
A.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B.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C.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3题
A.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B.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C.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4题
A.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我国对外资企业恢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B.《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于 1985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C.1979 年以前,我国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资金由工商税附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国拨城市维护费组成
D.1979 年开始,我国部分大中城市试行从上年工商利润中提取 5% 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
第5题
要求:根据以下情形,分别回答 41~48 问题: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 年3 月1 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 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 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 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 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 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 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 年3 月1 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 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 年4 月1 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 万元大蒜货款和50 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10 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 年4 月5 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 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 月7 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 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 月8 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 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 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的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要求: 根据上述情形,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第 41 题 大蒜运至丙公司时,其所有权归谁?并说明理由。
第7题
本题22 分
案情:2007 年1 月.王某、李某、孙某等8 人拟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筹建银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00 万元,全体发起人首次缴纳股款150 万元。2007 年6 月25 目,发起人主持召开了创立大会,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出首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王某、李某、孙某均成功当选董事。2007 年7月1 日银河股份有限公司正武成立。2008 年1 月15 日。发起人王某因急需用钱,转让了其在银河股份有限公司的5%的股份。2008 年l0 月1 日,李某因投资房地产失败欲将自已所持有的股份作质押,向银河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 万元。得到公司同意。2008 年11 月的某天,董事孙某发现自己持有的银河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票找不着了,万般焦急。同年.银河股份有限公司研制开发出一种新型生物技术.市场反响极好,为公司创造了丰厚的盈利。次年。银河股份有限公司在已有基础上,连续开发出系列产品,公司净资产持续增长,但是因缺乏资金支持,无法扩大生产规模,于是银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数额为2000 万元。 2009 年初,因巨大的融资需要,银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开始筹备公司上市事宜。银河股份有限公司聘请蓝天证券公司为保荐人负责公司股票的上市发行与承销,作为答谢.银河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赠送蓝天证券公司员工每人500 股的股票。同时银河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了军都律师事务所为股票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军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某觉得有利可图,在接受银河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后,立即买入银河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2010 年3 月1 日,银河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银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张某干2010 年4 月1 日在公开市场上买八银河公司20万殷股票,于该年6 月30 日又将这20 万股卖出,从中获利100 万元。银河股份有限公司未察觉此事。
2010 年7 月。银河股份有限公司准备收购同行业的另一家公司,并制定了收购方案。董事孙某与好友秦某喝酒闲聊中透露了此事,秦某感觉其中蕴藏巨大利益,于是灌醉孙某套出了收购方案的详细情节,之后大量购入银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并在银河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收购方案、股票因此太涨后卖出。
问题:
1.银河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2.董事王某于2008 年1 月15 日转让银河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3.董事李某以其在银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设定质押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4.董事孙某遗失其记名股票后可以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5.请评价银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行为。
6.蓝天证券公司接受银河股份有限公司赠送的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7.军都律师事务所刘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8.银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张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若有其他股东请求公司董事会追究张某的责任,而董事会拒不执行,该股东有何救济速径?
9.秦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第8题
第9题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第10题
A.2010 年 2 月 1 日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
B.2010 年 3 月 5 日至 2011 年 2 月 28 日
C.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2 月 28 日
D.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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