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的管理规定和考试周期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是根据考生类型不同而分为三种情况。对于参加四科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对于参加两科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对于增项考试的考生,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各种情况的具体说明请见下文。一级建造师考试循环周期是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一年内考完四科和两年内考完四科都是有效的,但如果未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则已取得的考试成绩会被作废。对于免考情况下的考生,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核,否则无法取得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注意的是,增项考试不实行考试成绩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一级建造师考试所有科目的合格标准是单独计算的,而不是根据所有科目的总分进行计算。例如,《建设工程经济》的合格分数是60分,只要这门学科低于60分就是不及格,无法从其他科目拿额外分数来弥补。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率的差异
尽管一级建造师全国考试的内容是一样的,但省份报名人数和合格人数的差异导致各地区的考试通过率不同。各省份的单科通过率大约在10%至15%之间,而四门课程的综合通过率大约在3%至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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