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合同中使用“大约”、“近似”等约量字眼,可解释为交货数量的增减幅度为()。”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合同中使用“大约”、“近似”等约量字眼,可解释为交货数量的增减幅度为()。
A.不超过5%
B.不超过10%
C.不超过15%
D.由卖方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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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600)规定,合同中使用“大约”、“近似”等约量字眼,可解释为交货数量的增减幅度为()。
A.不超过5%
B.不超过10%
C.不超过15%
D.不超过合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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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合同中使用“大约”“近似”等约量字眼,可解释为交货数量的增减幅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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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或“大约”字样,按《UCP600》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为交货数量不超过()的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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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需有“约”“大约”等类似词句的信用证,可解释为有关金额、数量或单价可有不超过()的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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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金额、数量和单价前有“大约”的术语,应释为多少的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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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单选题】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约量”的解释幅度为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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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根据《UCP600》的解释,信用证中货物的数量规定有“约”、“大约”、“近似”或类似意义的词语时,应理解为其有关数量增减幅度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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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根据《UCP600》的相关规定,信用证中货物的数量规定有“约”、“大约”、 “近似” 或类似意义的词语时,应理解为其有关数量增减幅度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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