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第1题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
B.张某,曾任东方公司董事长,因其决策违法导致东方公司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D.赵某,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
第2题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
D.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
第3题
A.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0年2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3年刑满释放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
C.李某,现正担任甲公司的董事长
D.赵某,曾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违法于2008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第4题
A.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
B.张某,任某公司经理期间因个人挥霍导致公司于2007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借款两年,因资金被股市套牢至今未清偿
D.赵某,任音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第5题
A.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06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B.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03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D.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
第6题
甲公司于2012年7月依法成立,现有下列数名推荐的董事人选:
1.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
2.张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10年被宣告破产
3.徐某,2007年向他人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金被股市套住至今未清偿
4.赵某,曾任某音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音像制品于2010年5月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问题:依照《公司法》规定,哪些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为什么?
第7题
A.王某,因贪污100万元被判处刑罚,于2010年执行期满
B.李某,担任某公司的经理,该公司于2020年被宣告破产,李某负有个人责任
C.刘某,2017年向他人借款50万元,为期3年,至甲公司成立后仍未清偿
D.赵某,曾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违法于2007年4月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人责任
第8题
A.王某,原任某图书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他人作品而被工商管理部门于2006年11月吊销营业执照
B.李某,2007年9月曾向他人借款300万元用于炒股,因股票被套牢迄今未归还该部分借款
C.张某,担任乙公司负责人期间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
D.陈某,原为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30%的股份,但未在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该公司后因经营不善于2007年1月破产
第9题
2008年7月12日,持票人蒙头公司提示付款时,承兑人甲银行以大兴公司未能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
2008年7月20日,蒙头公司向大兴公司、平谷公司、昌平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大兴公司以平谷公司发来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平谷公司以蒙头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昌平公司以延庆公司无权背书转让汇票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1)平谷公司于2008年4月10日向甲银行提示承兑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蒙头公司于2008年7月12日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3)如果持票人蒙头公司未能出示拒绝证明,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4)蒙头公司于2008年7月20 日向大兴公司、平谷公司、昌平公司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5)如果蒙头公司于2009年4月1日才向平谷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其追索权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
(6)如果蒙头公司于2010年的7月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则蒙头公司对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
(7)如果蒙头公司于2010年的7月2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则蒙头公司对出票人或者承兑人的民事权利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
(8)昌平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延庆公司时,如未在汇票上签章,是否构成票据质押?并说明理由。
(9)大兴公司拒绝蒙头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0)平谷公司拒绝蒙头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11)昌平公司拒绝蒙头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12)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第10题
2008年3月21日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出资方式、名称方面的不合法之处,后经甲与另外四人商妥均予以纠正。2008年4月7日,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表明签发日期为2008年4月2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甲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于是于2008年4月8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公司成立后,甲主持首次股东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作出决议。2008年4月21日,己打算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有代表65万元的股权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于是己加入该公司。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乙作为出资的厂房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乙补足差额,如果乙不能补足差额,则向甲、丙、丁、戊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2008年5月,甲要求转让出资给庚,甲于2008年5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五位股东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的通知。丙表示同意,己一直未予答复。丁、戊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乙以前曾与庚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不如庚高。2008年6月11日,甲将出资转让给庚,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乙不服,认为这是甲故意跟自己过不去并认为转让无效。
2008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成立了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金陵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金陵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008年8月,金陵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金陵公司与向某、徐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个合伙企业。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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