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案例分析:女儿状告继母遗产纠纷案
案情介绍:20多年前,张先生离婚后,女儿由前妻扶养。2002年,张先生与欧女士结为夫妻,组成了新的家庭。2014年底,张先生去世,未留有遗嘱,张先生的女儿冯女士找到了欧女士,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套房屋、一辆车以及父亲在银行的存款十余万元。对于冯女士的要求,欧女士断然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冯女士将欧女士告上了法庭。
问题:冯女士有权继承张先生的财产吗?如果有,能继承多少?
第1题
(1)根据案例介绍,小明的法定监护人是谁?A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2)根据案例介绍,小明父亲的遗产应当由哪些人继承(或者说哪些人属于法定继承人)?
第2题
第3题
(1)刘小芳称赵玉芬所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2)刘二明是否享有赵玉芬遗产的继承权?为什么
(3)若胡柔要求作为继承人继承赵玉芬的遗产,她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4)刘胜利是否有权继承赵玉芬的遗产?为什么?
(5)本案中,赵玉芬的10万元遗产应如何处理?
第5题
第7题
第9题
A.法律解读
B.经典案例评析
C.以案释法
D.案情介绍
第10题
[案情介绍]
美籍华人余力及其妻朱芳,生前在广州置有两处房产。夫妇二人分别于1967年和1977年死去,未留有任何遗嘱或遗赠协议来处分其财产。夫妇在美国纽约州的曼哈顿也购有房产一处。他门有两个女儿,均是美籍华人。上述在广州的两处房产已在20世纪50年代被政府征用,50年代后交由余力的弟弟代为管理。在美国纽约州的房产则由余力、朱芳及两个女儿居住。1988年两个女儿委托代理人起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继承上述在广州的两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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