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某旅游公司将王某等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至陕西某旅行社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什么?
(2)某旅行社认为熊某没有导游证并不影响其从事导游活动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第1题
A.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B.如果王某、魏某某、吴某某等三人不原谅姜某等7人,则公安机关不能进行调解,必须对姜某等7人作出治安处罚。
C.如果姜某等7人受到公安局机关的行政处罚,那姜某等7人都将留下违法犯罪记录。
D.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在报考相关单位、考研、出国、征兵等事宜中将受到限制。
第2题
第3题
题共用题干
张某等7人来到某火锅餐厅一包问用餐。1小时后,7人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麻木以及短暂意识丧失等症状。中毒人员当时食用的是木炭火锅料理在包间用餐期间所有人都没离开过房间。对中毒者所剩食物、酒采样。未发现异常。
导致就餐人员出现上述症状的主要污染物是 查看材料
A.甲醛
B.二氧化硫
C.二氧化碳
D.一氧化碳
E.氮氧化氢
第4题
A.魏某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B.魏某离职后甲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3500元
C.魏某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与甲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D.若魏某违反约定,则一次性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5题
请根据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事故发生后.导游员这样做是否符合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2)该旅行社负责人应该怎么做?
(3)伤亡游客和导游员应怎样赔偿?
第8题
A.强奸罪
B.故意伤害罪
C.强奸罪与故意伤害罪
D.均已过时效期间,不得追诉
第10题
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难逃法网
2003年6月至8月,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部门联合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一举成功查处并破获了陕西某冶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偷税案,公司法人代表杨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陕西某冶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制商业企业,主要从事机械设备、机电产品、五金工具和仪器仪表等产品的销售业务,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法人代表杨某,男。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部门于2003年6月,在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某为实现少缴税款的目的,涉嫌让他人为公司虚开陕西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8份,已申报抵扣应纳税款合计38 037. 95元;涉嫌让他人为公司虚开伪造的陕西及其他省、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114份,已申报抵扣应纳税款合计900685.20元。鉴于案情重大,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部门立即请求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提前介入侦查,随即双方成立专案组,联合调查此案。
专案组采用票账核对、询问等方法对公司进、销项税金及财务核算资料进行了检查,并于6月19日至7月1日远赴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及山西省永济市调查取证,于7月2日至7月10日赴北京将该公司取得涉嫌伪造的1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送权威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经查证,公司法人代表杨某,于2000年12月至2002年初期间,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由打电话到其公司联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人员处,以现金支付票面价税合计8%手续费的方式,分两次在西安市玉祥门机电市场门前、三府湾汽车站门前取得由其提供已填写完整的陕西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8份,记录进项税额合计38037.95元,并于当月申报抵扣应纳税款。
公司法人代表杨某,于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期间,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由打电话到其公司联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黄姓男子处,以现金支付票面价税合计6.5%至9.2%手续费的方式,分多次在西安市南稍门什字西南角人行道、大庆路石榴花宾馆门前、解放路陇海大酒店门前、尚德门西城门、尚武门内蔬菜农贸市场、北大街什字西天桥、方新村601公共汽车路西车站、大庆路汽车市场门前取得由其提供已填写完整的陕西及其他省、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114份,发票记录进项税额合计900685.20元,公司已分别于当期申报抵扣应纳税款。经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技术鉴定,上述114份发票均属伪造。
公司法人代表杨某,又于2002年12月,向购货单位——宁夏某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开具“大头小尾”陕西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存根联、记账联记录税额合计5287.01元,抵扣联、发票联记录税额合计55431.11元,偷税50134.10元。
公司法人代表杨某,为使其虚开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录税额实现抵扣应纳税款,由供票人处取得私刻的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北关分理处付款转讫专用章一枚,于2002年4月至2003年1月伪造该分理处电汇付款凭证19份,金额合计842600.00元。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部门以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某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03年6月11日将此案移送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缴税款。2003年6月12日,公司法人代表、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西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2003年7月18日,公司法人代表、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3年12月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第1款、第674条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10万元;另追缴奔驰E300型、桑塔纳2000型及松花江牌微型客车各一辆,没收现金4万元,上缴国库。
根据以上资料,试分析:杨某违法的目的是什么?采取了什么做法?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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