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五、(本题20分)
案情:位于甲市A区的红星公司和位于乙市B区的蓝星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蓝星公司向红星公司出售一批防辐射服,三个月后在丙市C区交货。受日本核危机的影响,蓝星公司生产的防辐射服一经出厂便被抢购一空,蓝星公司遂告知红星公司,称除非红星公司将防辐射服的购买单价提高50元,否则三个月后蓝星公司将拒绝交货。红星公司遂向丙市C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今蓝星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丙市C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于是发出移送管辖决定书,将案件移送至乙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乙市B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案件疑难复杂,组织了证据交换。在第一次证据交换中,蓝星公司提出,要求对方提高防辐射服的单价是因为原料上涨,并提供了近日进货的单据。但红星公司马上提出反驳,认为该进货单据系伪造,有蓝星公司伪造单据时的录音为证。但乙市B区人民法院以防止诉讼拖延为卣,拒绝再次进行证据交换,案件进入审理程序,一审结束后,法院认为日本核危机导致防辐射服价格上涨属于不可抗力,蓝星公司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属履行不能,判决红星公司败诉。红星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蓝星公司分立为正蓝公司和正星公司,二审法院遂将正蓝公司和正星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即将案件发回重审。
问题:
1.本案中,丙市c区人民法院有没有管辖权?为什么?丙市C区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移送至乙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乙市B区以防止诉讼拖延为由拒绝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3.红星公哥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法院提出上诉?
4.在二审过程中,蓝星公司分立为正蓝公司和正星公司,二审法院将正蓝公司和正星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5.因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第1题
(本题20分)
案情: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
刘某按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何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双方发生纠纷。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何某履行交房义务,M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仲裁庭人员组成期间,刘某、何某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任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第一次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何某选择的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刘某申请理由成立,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参加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刘某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仲裁协议无效,请求驳回刘某的仲裁申请。
经审查,仲裁庭认为刘某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理由均不成立。仲裁庭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何某在30日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因何某在义务履行期间内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问题:
1.刘某、何某发生纠纷后依法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理由是什么?
2.刘某提出的回避申请和重新进行仲裁程序的申请,何某提出的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分别应由谁审查并作出决定或裁定?
3.如何评价仲裁庭(委)在本案审理中的做法?理由是什么?
4.刘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对于刘某、何某的申请,法院在程序上如何操作?理由是什么?
5.如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重新仲裁,应当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
6.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刘某、何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理由是什么?
第2题
五、(本题17分)
案情: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m2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潘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舒某不同意出卖。潘某将房价款10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舒某仍不同意出卖。后舒某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潘某为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舒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舒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问题:
1.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的何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第3题
第4题
六、(本题20分)
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精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武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红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姬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清丽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清丽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精武公司的股权转让20%给清丽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红姬公司未还款,清丽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清丽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红姬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精武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红姬公司。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精武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精武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公司成立3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回答下列问题:
1.清丽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红姬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4分)
2.清丽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4分)
3.针对乙将精武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红姬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4分)
4.乙以精武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2分)为什么?(4分)
5.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策?(4分)
第5题
,现场查处三吨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冷饮制品,卫生检查队便以市卫生局的名义对该厂罚款5000元。市卫生局知道情况以后,对该冷饮厂作出责令停业一个月的处罚,并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冷饮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求予以拒绝。冷饮厂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本案谁是被告?说明理由。
(2)如果冷饮厂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该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为什么?
(3)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作出何种判决?
第6题
五、(本题20分)
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权转让20%给白云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东风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 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 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问题:
1.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
2.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
3.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
4.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策?
第7题
A.由于甲厂已经应诉,视为默认法院的管辖,仲裁协议的效力被排除
B.如果仲裁协议有效,则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C.如果仲裁协议有效,法庭应当继续进行审理
D.如果仲裁协议有效,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审理
第8题
(三)
香山公司(住所位于甲市A区)与红叶公司(住所位于乙市B区)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红叶公司承建香山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丙市C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或者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办公楼建成后,因办公区的附属设施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香山公司与红叶公司协商无果,香山公司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双方主动申请法院调解,在调解中红叶公司承认工程所用水泥不合要求,因而影响了工程质量,但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协议。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97-100题:
97. 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市A区法院和乙市B区法院有管辖权
B. 乙市B区法院和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C. 甲市A区法院和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D. 本案只有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第9题
四、(本题20分)
案情: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货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法院。
问题:
1-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2.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4.若乙公司将其30万元债权依法转让给戊公司,而未经保证人丙公司同意,则丙公司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第10题
五、(本题22分)
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1998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A市C区。2003年1月,李某去B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D区。2004年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B市D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李某回到A市后,向A市C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A市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区法院予以准许。
C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2007年4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
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年6月向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
问题:
1.对于李某的起诉,B市D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请评价C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
4.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5.A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
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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