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直接费
B.直接工程费
C.间接费
D.利润
E.税金
第1题
A.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
B.编制建筑起重机械附着专项施工方案
C.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D.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2题
2003年3月15日,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与朝阳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朝阳公司承建国际商贸中心大厦,35层框架结构,总高110米,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含地下4层),工期从2003年3月20日至2005年10月30日,合同价款3050万元,预付款650万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工程如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远东公司奖励朝阳公司3万元,如未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罚款3万元。
合同签订后,远东公司如约支付预付款,朝阳公司亦如期开工,并按期竣工。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但远东公司除预付款外,再未向朝阳公司支付任何款项。朝阳公司请求远东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远东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严重匮乏,遂欲找理由拒付朝阳公司工程款。经向有关人士咨询,远东公司知道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资质等级证书》规定的承包范围从事总承包活动,不得无证或者越级承包工程。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二级企业可承包30层以下、30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高度100米以下的建筑物的建设施工。而朝阳公司的资质为二级,显然,其承包本合同工程违反了该规定。远东公司又查阅了相关法律和规章,了解到《建筑法》、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都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据此,远东公司主张合同无效并拒付朝阳公司工程款。朝阳公司则认为即使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远东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朝阳公司多次向远东公司交涉无果,遂诉至法院。
请结合有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理论和法律法规对上述纠纷作出分析,给出你的鉴定观点。
第4题
A.2000年5月1日
B.2000年10月1日
C.2001年7月1日
D.2003年10月1日
第5题
建设单位存有()的行为,属于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相关规定.
A.监理单位报告机械存在隐患后,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
B.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
C.参与起重机械联合验收的
D.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监督检验的
第6题
A.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
B.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C.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D.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
第7题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C.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E.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第10题
A.2
B.3
C.4
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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